公告编号 |
汕澄公资交建20251224035号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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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樟林古港文旅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
| 立项批文文号 |
澄发改〔2024〕185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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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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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5751654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樟林古港片区 |
| 建设规模 |
项目建设范围约31.4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樟林古港环境提升工程、潮侨文化设施建设、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电气工程。本次实施一期项目建设。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一、古建筑(文物)的保育活化修缮工程:1.新兴街保护修缮;2.新围天后宫保护修缮;3.修缮新兴街牌楼;4.锡庆堂两侧大夫第保护修缮;5.西塘整体保护修缮;6.锡庆堂保护修缮。二、建筑改造工程:1.沿古港河两侧建筑风貌提升;2.修缮改造沿古港河示范文化体验区;3.新建牌楼;4.秦牧故居室内展陈工程;5.天后宫前文化场地改造;6.新兴街北侧码头及栈道修建;7.古港文化场地改造;8.古港巷道改造;9.风伯庙内展陈工程;10.天后宫片区建筑风貌提升;11.南盛里片区建筑风貌提升;12.南盛里修缮改造成文化体验区;13.修缮改造永定楼后片区建筑;14.昌祖书屋修缮改造成文化体验区;15.达祖家庙修缮改造成文化体验区。三、环境提升工程:1.国道两侧环境提升;2.古港河亲水平台改造;3.多维场景露天配套;4.沿古港河两侧环境提升;5.增设标识系统及配套;6.下宫池环境整治;7.红头船改造;8.西塘片区环境提升。四、新建建筑工程:1.新建古港多维集市。五、海丝展览馆及游客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展陈工程。六、桥梁工程:1.古港河拱桥;2.古港路梁桥;3.古港浮桥。七、市政工程:本期工程相关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43388.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132.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190.72万元(其中勘察费389.28万元、设计费1085.79万元、监理费404.88万元),预备费2066.14万元。 |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1、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2、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含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包设备单机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移交、包保修。3、运营范围:一期运营范围东起324国道海丝广场,西及中山路至风伯庙区域,覆盖古港河及两岸空间,运营范围约10公顷。(具体包括:海丝广场及天后宫片区、南盛里及山海雄镇庙古堤片区、昌祖书屋及古驿道标牌片区、达祖家庙及新兴街片区、西塘风伯庙片区)最终以签订的EPC+O合同约定的运营范围为准。4、运营合作期限:20年。5、运营考核机制:中标人须按照中标约定提供运营准备金不低于工程结算价的10%,用于培育期内核心业态、引流产品及相关配套。运营以5年为一个考核周期,重点考核招商业态和经营营收,对应运营面积暂定2万平米以上,前5年总营收不低于8000万元。运营空间租价以5年为周期,每5年上调5%。中标人在运营过程中应接受政府方的全面考核和监督管理。 |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需明确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其中一项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投标人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没有在建工程),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查询结果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或者没有相关信息即可。3.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拟派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胜花园2-7幢二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头市澄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联系电话 |
0754-85868646;0754-85722303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5876749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587472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