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5]018号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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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中心城区用水户表后立管规范化整改续建工程施工 |
立项批文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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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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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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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卢先生 |
联系电话 |
13929677622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金平区及濠江区共3个区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建筑外立面给水立管整改项目,工程主要位于金平区、龙湖区及濠江区共3个区,涉及街道约11个,改造建筑主要位于老旧小区内,改造总户数约3万户。给水立管整改起点为水表表组之后,终点为给水立管入户前。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给水立管规范化安装及现状给水立管拆除。项目预算审核总投资35940204.39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30559496.38元(其中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740110.71元,暂估价76331.25元),建设工程其他费3669269.71元,预备费171143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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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时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所涵盖的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包括协助办理报建手续、三通一平,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6个100%设置、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编制,包工程档案资料编制及归档,包表后管安装及原表后管拆除等施工措施、与用户相关协调提供施工空间,负责原有用户建筑立管设施拆除、障碍物拆除及恢复等,配合工程拆迁协调及维稳工作。负责施工及验收,负责管线迁改及保护,协调处理施工过程及保修期内投诉处理工作。协助相关配合服务(满足工程建设、完工通水和竣工备案需要)。包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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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投标时没有在建工程(含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v2.4(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需提供)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以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投标人声明”的承诺为准)。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