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澄公资交建20241213040号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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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澄海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立项批文文号 |
澄发改【2024】191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正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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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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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5860171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上华镇和凤翔街道。 |
建设规模 |
一期工程治理范围包括沙田沟、龙秋沟、洋头尾新沟、目镜池排灌渠和南港村前排沟,项目拟新建污水截污管(DN160-DN500)长度约12.48km,新建雨水管渠(DN200-DN1200)长度约10.82km及部分建筑物立管改造,新建污水泵站一座;梳理河床坡线,改善水动力,清理河床淤泥约2460立方米,新、改建补水泵站3座(配套进出水管渠、闸门);强化河道自净功能,新增水生植物面积约3834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411.23万元,其中工程费3703.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7.58万元,预备费210.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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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招标内容 |
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和评审(如有)、效果图、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财审、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时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所涵盖的建设内容,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包办理施工相关手续、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汕头市“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没有在建工程),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查询结果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或者没有相关信息即可。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胜花园2-7幢二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586864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5876749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587472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