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411280071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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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珠池街道子项目施工 |
立项批文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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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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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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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卢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936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
建设规模 |
(1)区管路雨污分流建设:于锦龙路、朝阳街等道路新建及改扩建DN300~500污水管道,长度约为1.8公里,DN400~1000雨水管道,长度约为6.24公里。(2)排水单元排口接驳完善及错混接整改:改造区管路错混接节点约476处(含雨水篦子连接管),新建DN200~DN600排水管道,长度约4.55公里。(3)珠池街道片区区管路管道缺陷修复:结合“洗井、洗管”实施成果,本子项管道缺陷修复实施点位约641处,开挖修复385处,非开挖修复256处。(4)内涝点综合整治:提升排水通道管道建设标准,更新改造管网,于朝阳北街、朝阳南街、金晖街、金泰中街等道路,新建及改扩建DN300~400污水管道,长度约为1.78公里,DN400~1000雨水管道,长度约为3.89公里,就近排入新河沟等或接入街区周围主要市政管网;局部低洼点增设强排泵站,于金晖西街交韩江路西北侧星湖公园绿地新建Q=1.5m³/s一体化预制泵站,沿星湖公园(韩江路-中山路段)景观便道建设DN1000压力管,长度约420米,最终排入港区排洪沟,同时对该景观便道进行透水混凝土铺装改造;于金晖西街交韩江路西北侧星湖公园绿地新建Q=50m³/h小型潜污泵井,就近接入下游污水主管。项目预算编制总投资111299246.11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92155505.3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43776.67元,工程预备费5299964.10元,届时以预算审核为准。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招标内容 |
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照管、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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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需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162393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