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澄公资交建20240412010号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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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汾高速(澄江路—澄华路)段桥下空间利用停车场工程施工 |
立项批文文号 |
澄发改〔2024〕43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正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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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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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5861402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 |
建设规模 |
项目停车场位于汕汾高速经澄海区澄江路一澄华路段,拟建车位数约800个;建设内容包括实施停车场地面硬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照明设施、监控设施(含停车收费系统)、消防设施等。项目概算总投资932.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7.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77.69万元(其中设计费22.84万元,监理费18.73万元),预备费27.16万元。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汕府办〔2023〕24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暂按预算编制建安费作为招标控制价,暂定招标控制价为8242550.71元(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82067.32元)。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澄发改〔2024〕43号)概算批复中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广州华晖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并经广东建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的施工图纸和广东子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书的内容,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施工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没有被锁定或者没有相关信息。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胜花园2-7幢二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586864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5876749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587472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