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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看守所二期(监区)补充配套项目施工(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23.08.04)
公告编号
汕公资建202308040144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汕头市看守所二期(监区)补充配套项目施工(第二次)
立项批文文号 汕头发改投审[2022]30号、汕头发改投审[2022]45号
招标人
汕头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联系人
纪工、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2770097、0754-88965661
工程地点
金平区鮀浦石城路1-5号。
建设规模
一是建设三所外围挡土墙950米、通透式外围墙985.1米、实体围墙 697.6 米;拆除老监区三幢监室(4、5、6幢)、两个岗楼及部分监区围墙,新建1座岗楼及监区围墙、翻新三幢老监区监室(1、2、3幢),装修医疗体检中心等;二是在监区露天广场增设钢结构遮挡板3200平方米,新建戒毒所相邻围墙及临时围墙;三是增加监区室外给排水管及道路地面工程;四是增加监区外围发展用地填筑工程;五是建设看守所大门入口坡道、地坪、挡土墙,铺设监区地埕及路缘石,新增西面大门口电缆沟,对业务楼二、三层进行吊顶,增设监区内东西面防逃钢栏杆闸门,对医务室、监区楼进行电气安装,门房、医务室、枪械库安装空调,建设监区楼弱电系统及空调配置强电电缆,增设看守所外围墙灯、发展用地庭院灯以及监区围墙内外照明、岗楼照明,装修医务室、业务楼二层配枪室;六是新监区屋顶铺设草坪、喷淋设备,并对外围挡土墙刷漆及增设宣传栏(其中关于监区楼室外给排水、地埕及路缘石、医务室空调设备及监室部分线路、业务楼二三层吊顶、戒毒所相邻围墙不列入本次招标)。预算总投资5614.39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5118.17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的补充配套土建项目建设工程费为3388.12万元(其中暂估费用454.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8.87万元,预备费267.35万元。
资金来源
及构成
其它:省财政下达超容羁押看守所建设补助资金。
招标内容

1.按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发改投审[2022]45号)批复的规模,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设计并经广东建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和汕头市公安局委托汕头市嘉建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 2.本次招标为上述建设规模第一至六项内容,其中第六项内容关于监区楼室外给排水、地埕及路缘石、医务室空调设备及监室部分线路、业务楼二三层吊顶、戒毒所相邻围墙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内。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
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3.根据粤建市﹝2015﹞52 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 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投标人进行联合体报名,须点击“新增单位”,插入被联合单位的CA锁,点击读取,进行联合体报名操作(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A证书或粤商通,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3.根据粤建市﹝2015﹞52 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 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投标人进行联合体报名,须点击“新增单位”,插入被联合单位的CA锁,点击读取,进行联合体报名操作(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A证书或粤商通,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3.根据粤建市﹝2015﹞52 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 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投标人进行联合体报名,须点击“新增单位”,插入被联合单位的CA锁,点击读取,进行联合体报名操作(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A证书或粤商通,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
发布媒体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3.根据粤建市﹝2015﹞52 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 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 37 号御景大厦 3 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12388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75115
监察部门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12388
信息发布时间
2023-8-4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23-8-7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23-8-9 17:00
递交标书
2023-8-24 8:30 -- 10:00
评标开标
2023-8-2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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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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