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澄公资交建20230714042号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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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凤新工业园区配套小学(凤翔中心小学外埔分校)施工 |
立项批文文号 |
澄发改〔2023〕75号、澄发改〔2023〕118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广东南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林先生、许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5813459、0754-89825835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外埔围仔片。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555.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303.8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层及地下水泵房1245.25)平方米,基底面积3059.95平方米,凤翔中心小学外埔分校建筑高度20.4米。建设内容包括:1栋5层综合教学楼(含连廊)以及场地平整、场地硬化、绿化、大门及围墙、运动场地、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等配套工程,办学规模为36个班,每班45人,可提供1620个小学学位。 项目概算总投资9031.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418.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2.84万元(其中勘察费53.35万元,设计费143.87万元,监理费104.92万元),设备购置费1250.03万元,预备费430.09万元。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汕府办〔2023〕24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暂按预算编制建安费作为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1446638.0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482828.78元。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其它:除新增一般债券和上级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凤翔街道统筹解决。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澄发改〔2023〕75号,澄发改〔2023〕118号)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广东南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书的内容。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企业;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地址:http://210.76.85.116/#/)“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拟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办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胜花园2-7栋二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胜花园2-7栋二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办事处 |
联系电话 |
0754-85813459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5876749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587472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