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307060126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工业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检测服务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预〔2021〕10号 |
招标人 |
广东省汕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勘察单位 |
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先生、史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269673、0754-8712306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龙湖工业区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2920.86平方米,其中:1、计容建筑面积99711.76平方米,规划拟建设两栋高科技厂房1(15层)、高科技厂房2(15层),一栋厂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楼(20层)、配备一层地下车库。2、不计容建筑面积15692.54平方米,规划新建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停车库。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6656.9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2595.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94.03万元(含工程检测服务费1934348.00元),预备费1067.67万元。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其它:地方政府债券和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内容 |
(1)本项目内容为地基检测、节能现场检测、工程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等,具体对应检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检测工程清单为准。(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3)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投标截止之日已建立能与“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联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A证书或粤商通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