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306210119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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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汕头综保区扩围(北区)及连接段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市政建设部分施工监理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综保经投〔2022〕2号、汕综保经投〔2023〕1号 |
招标人 |
汕头综合保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工、史工 |
联系电话 |
0754-83591287;0754-87123068 |
工程地点 |
汕头综合保税区 |
建设规模 |
(一)市政道路工程:1.对扩围(北区)道路工程新建5条道路,总长3361米,包括:汇洋路长873米,宽30米;广开路未铺段长128米,宽30米;东湖东路(南段)长628米,宽40米;埭头路长960米,宽20米;东翠路(南段)长772米,宽2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供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管线迁建等。2. 对汕头综合保税区连接段4条道路进行提升改造,总长3861米,包括:N4S路长996米,宽15米;N5S路长502米,宽20米;广开路(南段)长1404米,宽30米;通洋路长959米,宽3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车行道加铺沥青、缘石更换、井位和雨水口提升、人行道及绿化等配套工程提升等。(二)场地平整工程:对扩围(北区)场地进行平整,平整面积总计约41196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场地虾塘处理、场地排水和场地围蔽等。项目预算审核总投资510756846.68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37953732.8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9532554.42元(其中监理费3625113.40元),工程预备费13720559.37元。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其它:财政资金统筹投入100%。 |
招标内容 |
按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等过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准)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绿色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不得担任超过3个在监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本项目)。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s://jydj.gdcic.net/#/platform)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相应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登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下载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三、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综合保税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590165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590271 |
监察部门 |
汕头综合保税区监察专员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754-83595887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