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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厅突出实践特色   切实关注民生
确定从三个方面解决好农村住房和村镇公共设施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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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山东省建设厅始终坚持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针对四川汶川地震灾害中农房和校舍倒塌最多的现状,认真开展了山东省农村住房和村镇公共设施安全情况的调查,并形成了上报省委、省政府《山东省农村住房和村镇公共设施安全情况调查》的报告。10月16日,姜书记在该《调查》上批示:“我省农村住房和村镇公共设施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可将此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相关内容进一步研究分析,争取有实质性的推进”。山东省建设厅党组高度重视姜书记批示,立即召开党组会,集体传达学习了批示精神,确定把解决农村住房和村镇公共设施安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践载体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作为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了三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抓好试点。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年底前再开展一次农村住房和村镇公共设施安全情况调查,并编制好工作规划。抓好“农村安居工程”试点工作,根据我省具体情况,将郯庐、聊考地震断裂带的重点县作为试点县,同时在各市分别选择3-5个乡镇进行试点。按照“分期分批推进、分户分类实施”的原则,年内首先解决一批,争取到2015年,基本解决农村住房安全和村镇公共设施安全问题。

  二、突出重点,分层推进。从住房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众入手,统筹兼顾,有序实施,逐步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一是对于无房户,会同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当地政府,采取空闲房安置、租赁和新建等方式积极加以解决;二是对于危旧房,加强督促检查,实施技术指导,采取修缮加固、翻建等措施,确保住房安全。三是将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纳入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规划建设中,逐步形成城乡统筹的困难群众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发挥公共财政在实施“农村安居工程”中的引领作用,初步考虑在现有的省级小城镇规划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一部分救助资金,拉动各市县配套资金投入,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和试点工作。

  三、完善措施,加强管理。围绕让农民有房住,住安全房,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农民建房的具体技术指导。在农民建房审批时,免费提供房屋选址、住房设计等方面的服务。二是加强农房建筑质量管理。搞好村镇建筑工匠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建设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农房建设质量。三是加强农村住房安全教育。利用冬季农闲季节,深入开展建设系统“三下乡、五服务”活动,普及防灾抗震知识,强化住房安全意识。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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