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5年1月5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省将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科目名称 |
专业考试 |
专业知识 |
专业案例 |
合格
标准 |
试卷
满分 |
合格
标准 |
试卷
满分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20分 |
均为200分 |
60分 |
均为100分 |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土 |
120分 |
60分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20分 |
60分 |
水工结构 |
120分 |
60分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20分 |
60分 |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20分 |
60分 |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20分 |
60分 |
如您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按照考试报名所选报名点网站通知,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5年1月12日至16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考试科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20-83754261。
2.各市报名点考生的资格预审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资料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各市考试管理机构于2015年1月23日前将预审报告和汇总材料寄送至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考试科。
二、送交材料清单
1.《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时从网上下载的,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位)证书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不具备学历者)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注意事项
由于是预交表,今年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上一年合格分数线有差异,敬请广大考生留意今年合格标准。同时,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各市报名点公布的报考材料提交期限。按国家规定,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