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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2007]66号)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启动“十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十项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双十工程”)的建设工作。通过“双十工程”的建设,形成一批以科技为先导、节能减排为重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请你们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的示范工程。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建设厅科教处联系。

  附件:1.双十工程申报指南

     2.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申报书

     3.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4.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申报书

     5.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广东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

  (联系人:席让平、许燕禄,电话:020-83133539,传真: 83301324)


  附件1:

“双十工程”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科技部提出的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和建设部、财政部部署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要求,配合“双百工程”的顺利实施,规范示范工程的申报活动,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

  “双十工程”将建设20个以科技为先导、节能减排为重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实施

  建设厅科教处负责组织“双十工程”的实施及相关管理工作。

   建设厅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负责示范工程项目的立项评审、技术指导以及验收评审等工作。

  (二)运行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为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并要明确建筑科研、设计、高等学校等相关单位作为技术支撑。

申请单位根据示范工程总体目标,按照申报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能力,组织技术支撑单位编写相关技术文件,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向省建设厅科教处报送申报材料。

  2、立项。省建设厅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厅科教处审核后由建设厅领导批准发布。

  3、组织实施。示范工程承担单位根据“双十工程”任务书的要求,按照示范工程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并定期向省建设厅科教处提交进度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

  三、申报条件

  (一)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应优化集成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有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

  2、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在建筑结构、施工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并满足建筑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室内环境与运营管理等要求。

  3、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可以是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内的工程,具有一定的规模。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m2以上,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m2以上;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不受规模限制。

  (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新建居住建筑示范项目:(1)设计方案应优于现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率一般应在65%以上),(2)设计方案满足现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但采用的节能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新建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1)项目所在地区具备较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条件,(2)达到节能标准,(3)所在城市已制定“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计划和实施方案;

  新建公共建筑(包括政府机构建筑)节能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超过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大于2万m2的大型公共建筑(包括政府办公建筑)和大于10万m2大学校园用能系统节能运行管理项目:预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小于30% ;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满足或超过现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项目设计方案中有供热供冷计量和室温调节措施;

  3、建设项目办理了立项、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项目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开发企业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4、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项目必要的实力及良好的资信,依托的技术单位要有成功的技术应用业绩;

  5、申报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和可再生能源的新建、改造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0万m2,新建公共建筑(包括政府机构建筑)类建筑面积不应少于2万m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应少于5万m2;

  6、项目选用的节能技术与产品通过有关部门的认证和推广,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技术与产品,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定。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报送书面文本一式六份和电子文本,书面文本统一采用A4纸,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装订成一册。


  附件3:

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建筑类型、总平面图、结构形式、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示范面积、开发与建设周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等情况。如果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两类,应分别注明各类建筑面积和示范面积。

  二、示范目标及主要内容

  示范目标中要注明示范的主要技术。

  三、工程技术示范方案(包括方案的遴选情况)

  (一)节地与室外环境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四)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五)室内环境质量

  (六)运营管理

  (如是既有建筑,请详细论述改造机制的可行性)

  四、技术经济分析

  (一)工程项目投资概算

  (二)绿色建筑增量成本概算

  (三)资金落实情况(包括: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资金支持)

  五、进度计划与安排

  六、效益分析

  (一)绿色建筑示范效果预测分析

  (二)环境影响分析

  (三)市场需求分析

  (四)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前景分析

  七、项目承担单位资质(包括建设单位和科研、设计、高等学校等技术支撑单位的实力情况介绍)

  八、项目风险分析

  九、工程立项批件和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5:

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建筑类型、总平面图、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示范面积等。如果既有公共建筑部分,又有居住建筑部分,应分别注明各部分的建筑面积和示范面积。

  二、示范目标及主要内容

示范目标中要注明满足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情况以及示范的主要技术。

  三、工程技术示范方案(包括方案的遴选)

  (一)围护结构节能方案

  (二)供热供冷系统及冷热负荷估算

  (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的论述

  (四)系统原理图及主要设备

  四、技术经济分析

  (一)工程项目投资概算

  (二)示范增量成本概算(包括计算基准)

  (三)资金落实情况(包括: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资金支持)

  五、进度计划与安排

  六、效益分析

  (一)节能预测分析

  (二)环境影响分析

  (三)市场需求分析

  (四)示范项目推广前景分析

  七、技术支持(包括:项目执行单位的技术力量描述、技术合作单位介绍)

  八、风险分析

  九、工程立项批件和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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