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信息 >>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停止2007年项目经理资质复查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03]86号)的精神,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期为五年,至2008年2月底完成过渡。经研究,鉴于当前注册建造师制度已进入实施阶段,我厅决定凡2007年到期复查的一至三级项目经理不再组织复查,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过渡期结束为止。凡持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请按我厅《
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7]40号)要求抓紧办理注册手续,确保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如期实施。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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