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本局收到汕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提出的有关东区气化站增设汽车加气站及储罐规模改动申请及相关材料。依照《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类别:燃气设施改动许可申请
申请项目:东区气化站增设汽车加气站及储罐规模改动
申请内容:增设1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泰山南路、珠业南街交叉口西北侧),并将原2个100M3LNG储罐改为2个60M3LNG储罐
公示期限: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6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综合管理科(中山路213号15楼1503房)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及异议的,依照《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8572045 联系人:吴朝雄
2013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