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十方公司:
现将《汕头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8月5日
汕头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未雨绸缪,举一反三,强化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行业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燃气生产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市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排查整治燃气行业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燃气生产安全稳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一)排查范围
1.燃气储配站、供应站以及便民服务点;
2.各管道燃气企业的气化站、临时瓶组气化间及输配管网;
3. 清理非法燃气经营场所。
(二)排查内容
1.气站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应急管理等落实情况;燃气储配站、气化站、临时瓶组间及输配管网等设备设施、安全附件、消防设施等安全运行情况;燃气储配站是否存在充装过期未检钢瓶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 燃气管网检查。开展管网巡查、入户检查等工作,重点排查整治燃气输配管网安全隐患,完善燃气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等。
3.燃气供应站、便民服务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范管理;实瓶存放量是否超标;是否存在“大瓶充小瓶”行为;是否销售不合格实瓶;是否存在吸烟、生火做饭、生火泡茶等明火行为;是否存在“三合一”行为等。
4.清理非法燃气经营场所,重点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非法燃气经营场所以及住宅楼下燃气销售点的清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裴庆科局长任组长,许建生副调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本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安排
这次安全隐患整治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燃气主管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时间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4年9月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前)
通过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广泛动员、深入宣传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要求,营造舆论声势,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治目标,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潜在的隐患及时消除。
(二)整治执法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
各区县住建局要督促企业完成所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存在事故隐患限期整改,没有条件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停止燃气经营活动。
(三)完善长效机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区县住建局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明细台帐,实行动态跟踪,形成日常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燃气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巩固工作成果,以整治促管理,保障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用气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区县住建局应重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具体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排查隐患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切实组织并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二)全面排查,抓好整改。各区县住建局要认真组织实施排查整治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企业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的基础上,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对所有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整改档案,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整改,并将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通报周边相关单位。做到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问题严重的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并逐级上报。
(三)广泛宣传,加强培训。各单位要把安全宣传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深入街道、镇、村居、社区等区域宣传燃气政策法规以及安全用气常识等,使燃气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安全用气意识,营造关注燃气安全、重视燃气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燃气企业要做好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抓好关键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巡检人员的培训,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操作人员和巡检人员的技术素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各区县住建局于8月20日前将部署落实情况报送市住建局综合管理科。在排查整治期间,各区县住建局应及时上报整治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并于9月26日前将本区县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送市住建局综合管理科。
(五)市住建局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区县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