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燃气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消防法》,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安委办 [2009]26 号)要求,充实我市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灾知识,增强安全防灾意识,提高燃气事故的应急抢险救灾操作技能,从根本上提高整个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定于近期举办“燃气防灾技术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气站管理人员及生产第一线人员 。
二、培训内容
(一)燃气的基本知识;
(二)气站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养维护、运行操作的规范要求;
(三)事故预防和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全市分三个点进行培训,即潮阳、潮南培训点,澄海培训点,市中心城区培训点。为利于企业安排员工参加培训,每个培训点均安排二期培训,因工作关系未能参加属地各区培训的潮阳、潮南、澄海区培训对象,可以参加市中心城区培训。
(一)潮阳、潮南区培训点
1 、时间: 9 月 15 日 -16 日。
分为二期,每期 1 天,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至 5 时 30 分。
2 、地点:潮阳区建设局会议室。
(二)澄海区培训点
1 、时间: 9 月 22 日 -23 日。
分为二期,每期 1 天,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至 5 时 30 分。
2 、地点:澄海区建设局。
(三)市中心城区培训点
1 、时间: 9 月 24 日 -25 日。
分为二期,每期 1 天,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至 5 时 30 分;
2 、地点:市建设局二十楼会议室。
四、 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培训班由市建设局主办,市燃气协会承办,培训收取一定的资料费。 中心城区参训人员直接到市燃气协会报名,各区参训人员到属地建设局报名。
报名时间: 2009 年 9 月 7 日 至 14 日。
五、 有关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针对性强,对燃气行业现状联系紧密,各区建设局和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做到不漏不缺。
(二)各燃气企业要做好工作安排,使正常工作和参加培训两不误。
(三)学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燃气协会发给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将作为气站员工上岗的凭证之一,并列入气站安全检验条件内容。
二○○九年九月三日
( 市燃气协会联系人:蔡丽玲、陈华玲;联系电话: 88553243 。 )
燃气 防灾技术知识 培训登记表
二○○九年 月 日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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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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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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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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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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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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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该岗位的时间 |
年 月 |
单位意见 |
(盖章)
二○○九年 月 日 |
说明:1 、此表由个人如实填写后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并送市燃气协会存档。 2 、每人除在表上贴照片外再交 1 寸照片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