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只有小学和高中文化程度的骗子,在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疯狂诈骗一年多,诈骗金额高达 3400 多万元,受害人多达 100 多人。是骗子的骗术高明还是有别的原因?虽然两名犯罪嫌疑人近日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此案背后的诸多现象值得反思。
“井喷”小案牵出特大诈骗
这起宁夏固原有史以来最大的诈骗案浮出水面,源于 2008 年 5 月 14 日 至 8 月 1 日 期间,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和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受理了涉及宁夏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及该公司固原试验区牡丹花园项目部因房屋买卖和民间借贷等案引起的诉讼案件 33 起,案件标的总额超过 1000 万元。与此同时,两级法院还发现,开发商存在将牡丹花园的房屋一房多卖的犯罪情况。
“我们当时就意识到,这不是没有关联的独立案件,背后一定隐藏着重大案情。”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案件迅速引起固原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很快,由公、检、法等部门人员组成的“ 8 · 28 ”专案组展开了调查。
专案组调查发现, 2007 年初,马明、曹洪太在没有任何自有资金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赊购了原州区警民路银杏家园旁一块 3700.13 平方米 的土地。在没有取得建筑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两人挂靠宁夏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土地使用证办在宁夏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通过议标,自行组织开工建设,定名为牡丹花园。此项目共 3 幢商住楼 96 套房,面积达 9455.39 平方米 。
在牡丹花园开工建设的 4 月至 7 月,马明、曹洪太以建设资金紧张为名,先后以牡丹花园的 96 套房屋和 1 套地下室为标的,与借款人、材料供应商、分项工程承包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抵押协议》等 175 份,其中将 59 套房先后签订了 129 份合同。
“滚雪球”骗术瞒天过海
警方查明,马明、曹洪太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到处以牡丹花园的房屋做抵押拆东墙补西墙,以推动建设施工,进而利用在建和建成的工程,不断滚大诈骗金额的“雪球”。
马某是固原市小有名气的铝合金安装公司负责人,在牡丹花园主体建成后,他和马明和曹洪太签订合同为牡丹花园 59 套楼房安装铝合金护栏。经过几个月的安装后,马某如期完工。可当他多次要求马明和曹洪太支付加工安装费时,却被各种借口搪塞回来。
“他们这么大的建筑工程,我这几个钱不算什么,大不了有房屋做抵押呢。”抱着这样的想法,马某相信加工安装费迟早会给他结清的。
2007 年 8 月 12 日 ,马某再次要求马明结清工程款的时候,马明以“资金紧张” 为由,提出愿意以牡丹花园 2 号楼 1 单元 302 房屋低价抵账。当天,马某与马明签订了《加工安装工程》合同,以每平方米 1460 元的房屋价款,抵顶了铝合金加工安装工程款。
“这套房屋价格比市面上便宜很多,我还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呢。”让马某没有想到的是,这套抵账房已经被马明“嫁”过两次了:分别于 2007 年 7 月 1 日 和 12 月 15 日 ,被作为向罗某抵押借款和偿付孙某借款本息的担保了。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马明、曹洪太的骗钱手法还不止这些。他们通过支付高息取得借款人的信任,向借款人开出了月息 6% 至 15% 、最高达 30% 的价码,仅利息结算单就高达 1300 万元,而债券凭证高达 3400 万元,涉案受害人 108 人。
骗子何以屡屡轻松得手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抵押、抵顶房屋为手段,通过重复签订房屋抵押、销售、顶账等合同的方式,诈骗财物,再以同样手法向其他人借款或抵押贷款,然后还款。反观这起特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其实很简单。
然而,为什么骗子并不高明的手段却能屡屡得手呢?警方认为,固原市相关管理部门和上当受骗的个人恐怕也要冷静地反思。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马明和曹洪太开发建设牡丹花园采用的是“先上车后买票”方式,在没有任何建筑资质的情况下就动工建设了。
开工建设两个月后,两人才拿到该小区 9455.39 平方米 商品房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 8 个月后,他们才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相关管理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两名犯罪嫌疑人进一步行骗提供了“通行证”。
而对于此案中那些高息放贷者贪心冒险而高额借款给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当地警方告诫说,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息放贷小心血本无归。
“滚雪球”式作案手法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抵押、抵顶房屋为手段,通过重复签订房屋抵押、销售、顶账等合同的方式,诈骗财物,再以同样手法向其他人借款或抵押贷款,然后还款。
(来源:《法制日报》2009年6月23日 第五版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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