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现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汕住建村通〔2024〕6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建筑设计单位需立即梳理本单位承接的大跨度建筑项目(不局限于本市项目)开展回访,填写《汕头市大跨度建筑回访项目一览表》(附件三),每月28日前向我协会反馈建筑设计单位回访情况,回访历时三个月。
2、回访结束后,各建筑设计单位应形成书面回访工作情况总结(内容包括回访具体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于2024年12月30日前反馈至我协会邮箱,由我协会汇总后报送市住建局,以便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会邮箱:1463471062@qq.com
附件:1.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汕住建村通〔2024〕6号)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粤建市〔2024〕214号)
3.汕头市大跨度建筑回访项目一览表
4.建筑设计单位名录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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