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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汕头市消防设计前期技术审查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汕住建通〔2019〕165号)
汕住建通〔2019〕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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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我市建筑设计行业优质智力资源,专业、高效地完成我市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确保审查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经研究,市住建局决定组建“汕头市消防设计前期技术审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凡曾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不能入选);
   (二)熟悉建筑消防设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业绩,近10年一直在我市建筑行业中从事建筑专业相关工作,本人现阶段在我市工作和生活;

(三)取得建筑专业的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五)能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

参与消防设计文件的前期技术审查工作。

三、推荐程序

凡符合专家库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下列程序申请入选专家库专家:

(一)在汕头建设网下载并如实填写《汕头市消防设计前期技术审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提供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和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大一寸蓝底正面相片2张;

(三)由市住建局审查《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人员择优登记入库。

四、对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一)专家聘期为三年。

(二)专家库专家按照自愿、流动、择优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

(三)专家库专家受邀参加有关评审工作,如因个人原因连续两次不能参加,或存在不良行为,即解除聘用。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19年5月28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送市住建局村镇建设与设计管理科(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楼1705室),联系电话:88566413,联系人:张煜。


附件:汕头市消防设计前期技术审查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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