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预通知》(粤建市函〔2016〕14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各区县住建局需立即开展各自区域内的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2015年以来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度情况;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总体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送我局。
二、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对2015年以来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从业技术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告内容须包括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请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对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已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包括已审查和未审查项目)进行清理,并填报《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后与自查报告一同于6月25日前报送我局设计科。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预通知》(粤建市函〔2016〕1491号)
2.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汇总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4日
(联系人:张煜,联系电话及传真:88566413,电子邮箱:stzjjsjk@qq.com) 附件下载: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汕住建通〔2016〕133号)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