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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汕头市勘察设计专项检查通报
(汕住建〔2016〕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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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于2016年1月组织对我市自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以来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荐和检查组随机抽取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抽查了14家勘察、设计企业,32个项目,包括12个公共建筑项目,10个住宅建筑项目,8个厂房项目和2个市政工程项目(均为勘察项目)。检查内容包括:勘察设计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勘察设计技术人员从业情况、勘察设计项目的质量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的勘察、建筑、结构及电气专业是否存在违反强制行条文的情况。本次检查共发现违反强条数为1条。

  二、总体评价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我市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基本规范,绝大部分被抽查的勘察设计企业注重内部质量管控,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质量在可控范围内,设计质量水平较之前有所提高。其中,由汕头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悦海湾”、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天悦湾”,以及广东建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中信华庭东区”项目,图纸完整、设计思路清晰、项目概况描述清楚、设计依据与引用规范准确,设计质量较高,在此予以通报表扬。

  三、存在问题

  (一)勘察设计质量有待提高。

  1.工程勘察质量需进一步规范。部分勘察项目钻探野外记录缺乏检查;原始资料的现场编录描述不够详细、不够规范,深度不足;勘察报告中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性岩土评价深度不够;土(水)样采取数量太少或没有代表性。

  2.建筑设计质量需进一步优化。部分项目的建筑设计未按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个别项目的钢结构构件采用40厚防火涂料,涂层未设置钢丝网固化防护;一些项目的设计说明中,建筑用料说明与设计技术措施说明的内容存在相互混杂、表达不清晰的情况;部分项目的天面天沟未有落水口及排水坡向的表达;个别项目的构造设计用料在量化和达到要求等方面表达不明确。

  3.结构设计质量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项目的结构计算书中计算输入调整系数设置不合理,高层结构的角柱没有按双向偏心受力计算;个别设计单位对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设定不符合规范,对场地地下水混凝土中钢筋的腐蚀性判别有误;也有个别设计单位在钢结构(PK)计算时对场地类别判别有误。

  本次检查中,由汕头市澄海区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澄海区实丰厂房一幢”项目,在结构设计中,存在未按强规要求进行地基变形计算及下卧层验算,结构计算时工业建筑的活荷重力荷载代表值采用不正确,框架结构楼梯间砌体墙未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钢结构檩条未设拉条等违反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4.电气设计质量需进一步加强。如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设计公司设计的项目中,防雷工程未明确建筑物雷击次数及防雷类别。在本次检查中,发现有的设计单位在项目的设计说明中欠缺对电气荷载等级、负荷载容量的阐述;个别项目欠缺对防火门、防火卷帘、事故广播等消防设备进行控制的具体阐述;一些仓库工程的配电箱及开关未设置在仓库外;部分项目的二级负荷以上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照明配电箱未独立设置;个别项目的疏散指示灯距离超出20米;一些建筑物内配电箱未按规范设置级别合适的电涌保护器;部分项目设计依据选用的规范不全面,电气材料表没有针对性,对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不明确。

  (二)勘察设计企业内部管理有待完善。部分勘察设计企业存在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没有到位、无法提供个人社保证明和离职证明等情况。如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有限公司的项目受检人员均未到场,对检查工作极不重视。

  此外,在检查中还发现:部分项目的试验室资料和现场原始资料未见项目负责人的验收和签字;个别勘察企业缺失项目原始资料;个别设计企业没有整理归档完整的纸质计算书,在现场检查时,无法提供与设计图纸相符的纸质计算书;部分设计图纸线型灰度选择不正确、字体小难以辨识、表达不清晰。

  图签栏签名普遍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如金园建筑设计院设计的项目,其专业设计人(含专业负责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有个别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出现2位同志,且其中一位没有注册执业资格;个别工程项目负责人没有签名;个别项目采用电子签名。

  四、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各勘察设计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各自存在问题,切实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各区县住建局要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对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汕头市澄海区建筑设计院,我局将依法按程序对其进行处罚。

  (二)加强勘察设计企业质量管控。

  1.各勘察设计企业要不断完善企业各项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制。特别是企业的技术审定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严格把好勘察设计成果校审关,避免勘察设计成果在送审图机构之前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情况,不断提高企业勘察设计质量水平。

  2.各勘察企业须提高野外工作的规范性,坚持聘用取得上岗证的野外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勘察纲要中的各项工作标准。规范野外勘察工作流程,特别是对现场编录表及班报表要进行认真记录,适当增加原位测试手段及各种地下物体取样数量,特别是土(水)取样数量应根据场地地基岩土条件采取有代表性的土(水)样。

  3.各勘察设计企业要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研习最新的勘察设计规范,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执行好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应要求设计人员完善各专业设计说明,重视设计依据,清晰描述项目概况及正确引用相关规范。

  (三)完善勘察设计企业内部管理。

  1.各勘察设计企业要严格执行三级校审等相关制度。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需在勘察报告或施工图审计文件的图签栏上亲笔签名,不得采用电子签名代替;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主要设计人(包括专业负责人)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审核人员进行签名。

  2.各勘察设计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档案室和档案管理人员,对每个工程项目的程序性、技术性资料要收集齐备,各专业的计算书应保存纸质文档。

  3.各勘察设计企业要认真按照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的要求配备技术人员,在技术骨干出现人事变动时,及时补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并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上予以更新。

  (四)强化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各区县住建局要把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监督检查勘察设计企业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要通过抽查、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常见质量问题。

  今后,我局将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统计公布工程项目初次送审图机构审查的情况,组织相应的专项检查,重点监管企业、个人违规行为和项目未执行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并设立“曝光台”予以曝光,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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