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市质监站,各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建科商[2015]3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6月1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含电子档)送我局质安科(联系电话:88572050,传真:88571132,邮箱:stszjjzak126@.com)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建科商[2015]38号)
201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