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汕头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汕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度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企业(含外来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二、检查范围
2013年以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三、检查内容:
1.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实施情况;企业资质构成情况及专业技术人员从业情况。
2.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存在无证、超越资质承接业务、挂靠及出卖图章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
四、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
各企业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及2014年度工作总结,并填报企业资质情况表及工程项目汇总表。同时,各企业要认真整理好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以备检查组到现场核查。
2.区(县)检查:
各区(县)住建局要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含外来企业)、施工图审查业务的企业进行检查,每家企业至少检查2个工程项目(公建、住宅项目各1个),并将检查情况于2014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局勘察设计管理科。
3.市抽查:
我局检查组将于2015年1月份对勘察设计企业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企业须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抓紧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指派一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填写《企业联系人员名单》(见附件4),于2014年12月22日前连同其他有关检查材料报送我局勘察设计管理科(区属企业直接报送给区住建局)。
附件: 点击下载
1.勘察企业资质情况表 2.设计企业资质情况表 3.工程项目汇总表 4.企业联系人员名单
联系人:张煜;联系电话:88572027;传真:88566413,电子邮箱:stzjjsjk@qq.com
2014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