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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班(粤东片区)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3〕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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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质监站,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

  随着国家对建筑节能要求的深入,节能标准更加严格和细化,节能标准的应用和节能计算成为了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也对节能技术与产品企业、建筑节能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各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11月2日第1533号公告《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编号为JGJ75-2012,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4、4.0.5、4.0.6、4.0.7、4.0.8、4.0.10、4.0.13、6.0.2、6.0.4、6.0.5、6.0.8、6.0.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同时废止。

  为促进《本标准》的贯彻实施,使建筑节能各环节对《本标准》的理解应用更准确,省住建厅建筑节能协会会同省建设科技标准化协会联合举办《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班(粤东片区),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各区县住建局负责建筑节能人员1人,各质量监督站负责建筑节能人员1-2名(由所属区县住建局负责通知);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等专业人员2-4名(由所属区县住建局负责通知);

  (三)各建筑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建筑、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等专业人员2-4名;

  (四) 各建筑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条件的应选派1-2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二、培训内容

  (一)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技术路线及当前形势、存在问题及发展模式建议;

  (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解析之建筑节能设计要点;

  (三)《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解析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四)《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解析之建筑节能相关环节协同应用要点。

  届时邀请参与标准编制的专家进行授课,并解答学员提出的疑难热点问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粤东片区培训班时间:2013年8月6日(星期二)。地点:梅州市。

  四、培训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240元/人,含资料费、会务费、专家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培训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事宜将另行通知)。各单位确定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后,请于7月29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科(联系电话:0754-88572050,传真号码:0754-88571132,联系人:陈同志,黄同志)。

  (二)培训费用统一汇款至省建筑节能协会账户,并将汇款单与报名表(请注明是否住宿)传真至秘书处。培训当天领取发票及学时证明。

  五、其他

  (一)培训结束后,计入专业技术人员10学时继续教育学分。

  (二)培训名单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和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网站上上公布,节能检查时将进行抽查。

  (三)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话:020-66205763,传真:020-87114461;邮箱:cao2622737@163.com;联系人:曹先慧,手机:18664787312。

  附件:报名表回执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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