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市质监站,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一步增强全市建设行业的建筑节能意识,提高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执行能力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水平,我局决定召开《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宣贯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5月14日(星期四),时间为半天,上午9:00-11:00。
二、会议地点
市建设局十楼市质监站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局领导动员讲话;
2、市质监站有关专家对《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有关条文进行讲解。
四、参加人员
1、各区(县)建设局建管科(股)长;
2、市、区(县)质监站长、质量监督员;
3、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总监。
五、其他
本次宣贯会学习内容,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请保税区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区县建设局务必组织有关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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