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高新区、保税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管理办法》,分层次、分对象组织学习,使从事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人员尽快熟悉掌握《管理办法》,自觉、准确地执行,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促进建筑设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努力提高建筑工程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送我局,以便我局研究、汇总后向省建设厅反映。
附:1、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67号)
2、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8]63号)
二〇〇八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