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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汕头市建设系统2008年教育培训指导计划的通知
汕府建[200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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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汕头市建设系统2008年教育培训指导计划》印发给你们(各班次开班时间届时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按计划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相关班次的学习培训。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要认真做好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汕头市建设系统2008年教育培训指导计划

  一、专业职务、岗位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继续教育

  (一)小型项目经理及建筑施工企业“五大员”培训。

  1、举办小型项目经理培训班二期。培训对象为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绩的现职或拟任项目经理及助理。

  2、举办建筑施工企业“五大员”岗位培训班若干期。培训对象为初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建筑施工企业现任或拟任的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和资料员。

  (二)专业知识、高新技术和执业注册资格继续教育培训。
按有关规定,协助省建设注册中心开办建设执业注册资格继续教育学习培训若干期(详见附表)。其中,《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和《注册结构师继续教育培训》列入本年度高新技术研修班范围。

  (三)特有工种技能培训。

  举办建设行业特有工种岗位和燃气职业技能鉴定前培训若干期(届时另行通知)

  (四)其它短期培训

  根据行业需要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办各类专项短期培训和考前辅导班。

  二、学历教育

  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2008年秋季拟招收《工民建》、《建筑经济》、《计算机及应用》、《给排水》、《燃气管理》等专业全日制中专班;与大连理工大学、西南大学等院校联合开办相关专业的大专、本科班(具体专业及报名条件详见招生简章,联系电话:0754—8522723)

  附件:2008年汕头市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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