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汕府办【2015】29号文)的通知精神,撤销局机构“汕头市住建局建筑业广州管理中心” 和“中国建设报汕头记者站”,整合“市建筑施工劳保费管理办公室”。
由于我市建筑业发达,外出施工队伍数量大,历来有“建筑之乡”的美誉。为更好地对驻外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和服务,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同时也为了做好建筑业的外税转移工作,市住建局本着依法行政,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成立了汕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为我市建筑业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支持服务工作;组织引导我市建筑业企业外出拓展业务,积极开展工程创优及所得税上缴等工作;协助组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申报专业资格工作;协助做好预防化解建设工程领域欠款欠薪隐患、劳资纠纷工作等。
目前该中心已挂牌成立正式投入运作,中心全体员工将秉承“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中心的职能,为汕头市建筑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