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 有关 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发放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住建局请于7月23日到市住建局市场科领取区属企业证书并负责发放到各区属企业。
二、市直施工企业迳到市住建局市场科领取证书;市外施工企业凭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迳到我局市场科领取证书。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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