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办事指南
资质等级标准
企业资质
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造价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转发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汕建协字[2008]10号
浏览次数:4031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建协[2008]28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如要申报省级工法者,请按《通知》要求将有关申报资料于2008年11月11日前送达市建筑业协会,以便汇总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901房

  联系电话:88561829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建协[2008]28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继续做好工法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受省建设厅的委托,由我会具体组织专家开展2008年度省级工法及推荐申报建设部的国家级工法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8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工法中的关键技术经有关部门鉴定,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经过工程实际应用,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三)编写内容齐全,图文并茂,文字表达清晰,能有效指导施工。

  三、申报文件资料

  具备以上条件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可按本通知附表要求填写《广东省建设工程省级工法申报书》,并将以下申报资料一式10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报送我会: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省级工法申报书;

  (二)全套工法资料;

  (三)工程应用证明;

  (四)关键技术鉴定证明;

  四、本着服务企业,推广先进工法,评审活动收支平衡的原则,每项工法由申报单位交纳申报费1000元,用于工法评审工作费用的支出。

  五、其他事项

  申报资料报送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6号省煤炭大楼10楼 邮编:510030

  联 系 人:郑工  严工

  联系电话:020-83352307 传真:020-83198305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省级工法申报书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建筑 协会 工法申报 通知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络服务 | 保密协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5. 电话:0754-885721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