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各安监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市三防指挥部《转发省防总关于做好第14号台风“黑格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汕府防电[2008]92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了建筑工地的防御工作。
附件:转发省防总关于做好第14号台风“黑格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汕府防电[2008]92号)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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