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总站,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安字[2008]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进一步完善师资、设备和场所,积极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安字[2008]85号)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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