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建办办函[2007]27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行注册申报工作,兹定于12月召开会议,布置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1、各区县建设局负责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管理工作的人员; 2、配备一、二级项目经理的企业,在企业中负责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会议时间、地点:12月18日(星期二)下午3时在市建设局20楼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应自带以下文件:
1、粤建办办函[2007]278号文件; 2、建办市[2007]54号文件; 3、建市[2003]86号文件; 4、建市[2007]101号文件; 5、建市[2004]85号文件。
会议重要,请参会人员准时参加。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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