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组织领导,汕头市建设局成立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王德声同志担任组长,林耿明、颜廷启、郑丽明同志担任副组长,杨鮀生、陈淑雄、施祖有、王武洲、李舜通、郑木山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由张雁同志任主任,张礼群、李刚玲、许育斌、林永安、蓝宇、李元宇、黄祯岳、刘钰昌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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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纪处分条例》是我们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全党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党的各级组织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认真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查处违反《党纪处分条例》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

中 共 中 央
200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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