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各房地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23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落实。请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8年10月18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检查总结及情况汇总表报市局,以便汇总上报。
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张健武,电话:88572050
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人:王远华,电话:88561516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专项检查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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