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我局定于今年11至12月份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抽查,抽查企业开发经营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汕头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情况,重点内容是:
1.企业近三年的经营状况;
2.企业近三年承担的开发建设项目的质量情况;
3.企业近三年信用记录情况;
4.企业人员配置是否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5.有开发项目的企业是否有按照经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期限完成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
6.商品房销售中,是否按照《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要求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依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
7.是否按规定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月报表;
8.是否按照规定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9.是否按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
请各被抽查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将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告市住建局,被抽查区县和企业名单详见附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抽查名单
2013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