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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我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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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建筑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系统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320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我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为全市三级资质以上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图纸审查、房地产开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建设行业企业。

  二、 统计报表报送时间及渠道

  (一)各区(县)建设局负责所属区域建设行业职工教育统计工作,并于2月10日前将所属区域的企业按类别、资质等级和所有制性质分别进行汇总后,报市建设局人事教育科。报送报表时连同其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二)市直单位的统计报表于2月5日前按以下渠道分别报送市建设局相关科室:1、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图纸审查等企业报表报勘察设计与城乡建设科;2、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报表报建筑管理科;房地产开发企业报表报综合管理科。报送报表时连同其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三、统计工作要求

  (一)本次建设行业职工教育统计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如期保质完成。

  (二)统计报表选用Excel格式电子文档(详见附件1),统计表格要按《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的要求如实填写。

  联系电话:勘察设计与城乡建设科:88572029

  建筑管理科:88572052

  综合管理科:88572050

  人事教育科:88562181

  附件:1. 汕头市建设职工教育情况统计报表(共4张)

     2. 《指标解释》

     3. 《填表说明》

     4. 《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系统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08〕320号)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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