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建设部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要求和省建设厅关于建立我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监控及预警系统文件精神,为继续做好我市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的归集工作,现将2007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定期报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与表式。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开发企业均应填报定期报表。填报表式按《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统计表》和《商品房销售和空置情况统计表》填报。有关表模可从汕头建设网(www.stjs.gov.cn)下载。
二、上报时间与要求。房地产开发统计定期报表为月报表,从2007年2月份开始报送。市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于每月30日前报送市建设局综合管理科;各区县建设局应于下月2日前将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基层报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建设局综合管理科。联系电话:8572044;传真:8566316。
三、各单位要依据《统计法》的规定,高度重视房地产统计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指标数字的归集和填报工作,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附件:1、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统计表 2、商品房销售和空置情况统计表 3、房地产开发统计指标解释
二○○七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