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机组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机组的基本规格和参数应符合4.2条的规定。

5.1.3 机组的结构应满足下列要求

a.通过冷却盘管的迎风面速度超过2.5m/s时,应设档水板。

b.喷水段应有观察窗、挡水板和水过滤装置。

c.机组应设排水口,排放应畅通、无溢出和渗漏。

d.机组箱体保温层与壁板应结合牢固、密实。壁板保温的热阻不小于0.68m2K/W,箱体应有防冷桥措施。

e.机组的检查门应严密、灵活、内外均可开启,并能锁紧。

f.机组的风机出口应有柔性接管,风机应设隔振装置。

g.各功能段的箱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在运输和启动、运行、停止后不应出现凹凸变形。

h.机组横断面上的气流不应产生短路。

i.机组应留测孔和测试仪表接口。

j.玻璃钢空调机组的加热段应有隔热措施。

5.1.4 机组内配置的风机、冷、热盘管、过滤器、加湿器以及其他零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1.5 机组采用黑色金属制作的构件表面应作除锈和防腐处理。

5.2 外观要求

5.2.1 机组外表面应无明显划伤、锈斑和压痕,表面光洁,喷涂层均匀,色调一致、无流痕、气泡和剥落。

5.2.2 玻璃钢机组的外表面应有均匀胶衣层,表面光滑平整,无裂纹、气泡和缺损,色调均匀。内表面光滑平整,纤维不得外露。边缘整齐,厚度均匀,无分层,加工断面应加封树脂。

5.2.3 机组应清理干净,箱体内应无杂物。

5.3 性能要求

5.3.1 启动

a.机组在额定电压下能正常启动和运转。

b.机组在使用现场组装后,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转。

5.3.2 盘管耐压性能 在下列条件之一时,应无渗漏。

a.水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5倍,允许偏差±0.02MPa,保持压力至少3min。

b.气压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倍,允许偏差±0.02MPa,保持压力至少1min。

5.3.3 额定风量和全压 在表4规定的试验工况下,风量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95%,全压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88%。

5.3.4 机组在表4规定的试验工况下,功率实测值应不超过额定值10%。

5.3.5 漏风率 机组内静压保持700Pa时,机组漏风率不大于3%。用于净化空调系统的机组,机组内静压应保持1000Pa,洁净度低于1000级时,机组漏风率不大于2%;洁净度高于等于1000级时,机组漏风率不大于1%。

5.3.6 额定供冷量和供热量 机组供冷量和供热量的实测值不低于额定值的93%。

5.3.7 喷水段的空气热交换效率。 在喷水压力小于245kPa时,空气的热交换效率不得低于80%。

5.3.8 挡水板的过水量不超过4×10/4kg/kg。

5.3.9 空气过滤器的过滤效率和阻力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10 凝露试验,按6.3.10方法试验,机组表面应无凝露滴下。

5.3.11 凝结水排除能力,机组在表4的试验工况下运行,凝结水排放流畅,无溢出。

5.3.12 机组噪声 当机组额定风量2000~5000m3/h时,机组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

当机组额定风量6000~10000m3/h时,机组噪声声压级不超过70dB(A)。

当机组额定风量15000~25000m3/h时,机组噪声声压级不超过80dB(A)。

当机组额定风量30000~60000m3/h时,机组噪声声压级不超过85dB(A)。

当额定风量80000~160000m3/h时,机组噪声声压级不超过90dB(A)。

5.3.13 机组的振动 风机转速大于800r/min时,机组的振动速度不大于4mm/s。风机转速小于等于800r/min时,机组的振动速度不大于3mm/s。

5.3.14 断面风速均匀度按6.3.14方法试验,应不小于80%。

5.3.15 安全性能要求应符合GB10891的规定。

5.4 材料要求

5.4.1 机组所采用的钢板、型材、管材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5.4.2 机组箱体为玻璃钢时,要求如下:

a.树脂含量(不计胶衣层)控制在45%~55%。

b.固化度:对于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钢不小于80%,环氧树脂玻璃钢不小于90%。

c.弯曲强度: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钢不低于147MPa,环氧树脂玻璃钢不低于196MPa。

d.阻燃性能:玻璃钢的氧指数不小于30。

5.4.3 机组箱体采用的保温、隔声材料应无毒、无腐蚀、无异味,并具有难燃或自熄性和不易吸水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