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合式空调机组(筒称机组)的分类、基本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不带冷、热源,冷媒为水,热媒为水或蒸汽,以功能段为组合单元,能够完成空气输送、混合、加热、冷却、去湿、加湿、过滤、消声等功能中几种处理功能的机组。 冷媒为盐水或乙二醇以及采用电加热器的机组,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自带冷、热源和直接蒸发盘管的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