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堆放、运输

8.1 标志

8.1.1 必须在构件明显部位标志厂名(厂标)、产品代号、生产日期(年、月、日)和生产班组,并根据检验结果盖验收章。

8.1.2 生产厂向购货单位供应产品时,必须出具“合格证”交付使用单位。

8.1.3 “合格证”应标明标准编号、合格证编号、工程名称、构件代号、生产和出厂日期、结构性能、质量等级。

8.2 堆放、运输

8.2.1 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时,构件方可起吊、堆放、运输。

8.2.2 构件堆放、运输时垫木应放在吊钩附近,且必须上下处于同一垂直线上。

8.2.3 构件堆码的层数不宜超过7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