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备的功能要求
5.2.1 消防用程控交换机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1具有程控用户交换机的基本功能。
2能以数字中继或用户中继方式与公用电话网相连,用以接收119火警中继电路。
3具有呼入排队、火警电话呼入优先功能,火警电话呼入时的声、光显示信号应明显区别于普通电话。
4能通过局间信令接收公用电话网提供的主叫电话号码。
5接收电话报警后,能实时接通责任消防站或所有相关消防站的119火警调度专
线。
6具有能实现监听、强插、强拆和挂机回叫(回振铃)功能的专线电话,可将普通电话改设为调度专线电话。
7具有单呼、组呼和会议电话功能。
8具备与火警受理台的接口。
5.2.2 火警受理台(A型)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1能接收公用电话网的119火灾报警信号,并能显示报警主叫号码、用户名称和装机地址等信息。
2能通过按键、鼠标、光笔、触摸等方式在显示屏上直接进行火警应答、专线呼叫等电话调度操作。
3能实现火警受理信息与消防地理信息的双屏对应显示。
4能根据报警电话、目标物、地理环境等信息实现辅助火警辨识。
5能根据火灾类别、火势等级、消防实力、气象、地理环境、灭火救援战术技术等相关因素自动或人工编制联合出动方案,向消防站和消防车辆下达出动命令。
6能与火警终端台(A型)进行话音和数据通信,能接收火警终端台(A型)发送的消防实力信息及其他有关灭火信息,能向相应消防站下达出动命令。
7能与消防车上的无线通信设备进行话音通信,能接收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发送的消防车辆状态信息和位置信息,并能加以显示、存储,能向相关消防车下达出动命令。
8能与火场指挥台(A型)进行无线话音和数据通信,能向火场指挥台(A型)提供有关灭火救援信息,并接收其发来的火场及灾害事故现场相关信息。
9能对火警受理全过程的数据实时记录和存档。
10能对消防地理、气象、消防水源、消防实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灭火预案、各类火灾与灾害事故特性、化学危险品、灭火救援战术技术、灭火作战记录等消防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维护。
11具有计算机、有线、无线等设备的统一操作界面,能启动或控制外部设备。
12具有统一的实时时钟管理。
13能实现故障报警。
5.2.3 火警受理台(B型)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1能以数字中继或用户中继方式与公用电话网相连。
2能接收公用电话网的119火灾报警信号,并能显示报警主叫号码等信息。
3能通过按键、鼠标、光笔、触摸等方式在显示屏上直接进行火警应答、专线呼叫等电话调度操作。
4能实现火警受理信息与消防地理信息的双屏对应显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