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提出,由中国建筑技术发展中心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机械管理局、辽宁省标准化办公室、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上海玻璃机械厂、上海钢窗厂、陕西省钢窗厂、北京钢窗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金峰、茅理荣、郭英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