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为首次提出的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本标准根据目前国内外高杆照明技术的发展趋向,针对高杆照明设施的安全、经济、适用、先进的原则,积极采用国外高杆照明的先进技术,结合我国设计、加工制造技术水平和道路照明实际运用的具体要求,考虑到尽可能接近与国外同类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国际标准通用惯例而制定的。

标准中主要技术指标参照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598/2/3:1993《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欧洲照明工程协会(ILE)技术报告第七册《高杆照明》、美国国家公路和运输官员协会《公路标志、照明和交通信号装置结构支撑件标准规范》(1994)。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归口。

本标准由常州市路灯管理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