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土试验与观测
7.1一般规定
7.1.1 冻土试验应包括室内试验和原位现场测试。冻土观测则应包括建筑物施工和运营期间地基基础和上部建筑可能变化的监测。
7.1.2 冻土试验和观测的目的为确定建筑物地基的冻土物理、热学和力学性质及其变化,为建筑场地的选择、建(构)筑物的布局、地基基础计算和工程措施的选择、周围地质环境恢复与保护措施的提出以及建筑物施工及运营期间可能变化的预报,提供定量依据。
7.1.3 土在冻结状态下各种性能的测试方法、仪器设备和操作步骤应遵循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如其规定与本规范条文有不同之处,按本规范执行。土在融化状态下各种性能的测试方法、仪器设备和操作步骤应遵循《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有关规定。
7.1.4 无统一试验标准的特种试验项目,在提出试验数据时,应同时说明试验方法、仪器和测试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