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钻探
6.2.1 根据冻土层类别选择钻探方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6.2.1.1 当冻土为第四系松散地层时,宜采取低速干钻方法。回次钻探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以进尺0.20~0.50m为宜。
6.2.1.2 对于高含冰量的冻结粘性土层,应采取快速干钻方法。回次进尺不宜大于0.80m。
6.2.1.3 对于冻结的碎块石和基岩,在钻探时,可采用低温冲洗液钻进方法。
6.2.2 冻土钻探的成孔口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1 冻土钻探的开孔直径不应小于130mm;终孔直径不应小于91mm(一般110mm为宜)。
6.2.2.2 对于取不出完整冻结土样的岩土,可按常规钻探的有关规定执行。
6.2.3 根据冻土工程地质环境变化特点,冻土钻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6.2.3.1 为了保持冻土层中钻孔孔壁稳定,应设置护孔管及套管封水或其他止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流入孔内。
6.2.3.2 为取得土的最大冻结与融化深度资料,应在地表开始融化或冻结之前的适宜季节进行钻探。
6.2.3.3 在钻探和测温期间,应减少对场地地表植被的破坏。已破坏的要在任务完成后,恢复植被的天然状态。
6.2.3.4 对需要保留的观测孔和测温孔,应按勘察阶段要求处理,否则应及时回填。
6.2.4 钻探记录和编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6.2.4.1 野外钻探记录必须及时,认真的按钻进回次逐段填写清楚。
6.2.4.2 对冻土的描述和定名可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
6.2.4.3 钻探成果可用钻孔柱状图表示。冻结岩、土芯样可拍彩照并按要求纳入勘察成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