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5.1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应在搜集、调查、测绘、勘探、测试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整理、检查、分析、鉴定,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编制。
4.5.2 3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的内容,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阶段、冻土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工程特点及其安全等级情况,具体确定其详细程度。
4.5.3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勘察目的、要求和任务。
(2)拟建工程概述。
(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及工作量。
(4)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冻土特征及其工程地质条件和物理力学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冻土现象的描述和评价。
(5)地基冻胀性、融沉性、稳定性和适用性的评价。
(6)冻土试验参数的分析与选用。
(7)场地利用、整治及改造方案,建筑设计原则。
(8)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冻土工程地质问题的预测、监控、预防措施的建议。
4.5.4 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可附下列图件:
(1)勘探和试验点平面布置图。
(2)冻土工程地质平面图(包括冻土工程地质分区及冻土现象)。
(3)冻土工程地质柱状图(包括冻土工程地质综合柱状图)。
(4)冻土工程地质剖面图(纵、横剖面)。
(5)室内试验图表。
(6)原位测试及地温观测图表。
(7)冻土利用、整治、改造方案的有关图表。
(8)冻土工程计算简图及计算图表。
(9)其它有关资料(包括素描和照片)等。
4.5.5 除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外,可根据任务要求,提交单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