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工程可行性研究(踏勘)阶段勘察
9.2.1 踏勘阶段冻土工程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
9.2.1.1 当地质条件复杂、资料不全,不能满足线路方案比选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进行。
9.2.1.2 应了解各个线路方案的区域冻土地质条件和影响线路方案的主要冻土工程地质问题,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地质资料。
9.2.1.3 应广泛搜集和研究线路通过地区已有的区域地质、区域冻土、卫片、航片、地震、工程与水文地质、气象和水文等资料,并在此基础上拟定勘察重点和应解决的问题。
9.2.1.4 除应了解线路通过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外,重点应放在控制线路方案的越岭地段、长大隧道、大河桥渡和大型互通式立体交叉地段。以便提出越岭方案、桥位(渡口)和交叉位置的比选意见。
9.2.2 踏勘阶段冻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提出以下图件:
(1)冻土工程地质总说明书。
(2)全线冻土工程地质图,比例尺1∶50000~1∶200000。
(3)推荐方案及主要比较方案的线路平面图,比例尺1∶10000~1∶50000。
(4)控制线路方案的越岭地段、大河桥渡、大型互通式立体交叉地段的冻土工程地质平面图和冻土工程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5000~1∶10000。
(5)勘探、试验及冻土工程地质照片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