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1]198号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92]490号)的要求,由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冻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24—2001,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3.1.2、3.2.1、3.2.2、4.2.1、4.2.2、4.3.2、4.4.2、4.4.4、5.1.3、5.2.1、6.2.1、6.2.3、7.2.2、7.3.3、7.4.1、7.4.2、8.3.3、8.4.3、8.4.6、8.4.9、9.3.3、9.3.6、9.3.7、9.3.8、9.3.9、9.4.3、10.3.3、10.4.2、11.2.3、11.3.3、12.2.3、12.3.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