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4.1 操作管理

4.1.1 动物园应制定各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明显位置设立游人安全守则标牌。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

4.1.2 凶猛动物的笼舍、围栏、护网、沟壕、门锁等,应每天全面检查。动物笼舍内不得放置任何危险物品,门窗玻璃和取暖设备应加防护网罩。

4.1.3 凶猛动物的串笼和笼舍清扫,应严格按规程操作。进入可接触动物的笼舍,应持必要的防护用具,注意动物的神态,两人入舍操作。

4.1.4 电器、机械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按技术规程操作。

4.1.5 动物园应配备消防设施和器具,并放于明显处,定期检查。

4.1.6 动物园应配备麻醉捕捉用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4.1.7 严禁私带枪支弹药、弹弓、毒品者的酗酒、精神失常者入园。

4.2 动物运输

4.2.1 运输动物的笼箱应结构牢固,大小适宜,符合运输要求。

4.2.2 动物装箱时应迅速、协调;动物入箱后,应及时钉好或锁好箱门。

4.2.3 搬运装有动物的笼箱应稳抬轻放,严禁倒置或倾斜。

4.2.4 动物运输应备有应急工具、食具、水具、饲料及常用急救药品。

4.3 事故应急措施

4.3.1 动物园应制定捕捉脱笼猛兽的规程,力求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4.3.2 动物脱笼后,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尽快疏导游人,设法捕捉动物。对无法捕捉的凶猛动物,应予枪杀。

4.3.3 动物笼舍或饲料库失火时,应速报警,立即灭火,并将动物串离现场。